福州市侨联开展“宪法宣传周”普法活动 ——举办“《民法典》与海内外华侨华人”专题讲座
今年是“八五”普法开局之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12月2日下午,福州市侨联举办以“《民法典》与海内外华侨华人”为主题的专题讲座。市侨联干部职工、城区侨联负责人、侨界市政协委员以及部分在榕侨胞代表30余人参加活动。
本次讲座邀请北京京师(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林丹丹进行宣讲。她介绍到,宪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民法典》的颁布进一步保障了宪法关于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的有效实施。她重点分析了《民法典》从三个层面保障了海内外华侨和侨眷的合法民商事权益。一是为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等相关涉侨法律法规提供了民事领域的基本法律依据;二是为华侨及侨眷在境外开展民商事活动提供准据法依据;三是为归侨侨眷及华侨在境内开展民商事活动提供法律准则。她还结合侨联工作实际,重点解读了保证合同形式、保证人范围、保证方式、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债权变更和转让等新增的条文内容和修改亮点。
林丹丹律师的讲座内容丰富、视野开阔,理论与实践结合,其细致专业的宣讲水平,获得了在场人员的好评。
市侨联书记林高星表示,今后市侨联将不定期开展普法讲座,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及华侨华人的知法用法的水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维护华侨华人权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讲座人介绍:
林丹丹律师毕业于美国波士顿大学法学院,拥有中国和美国纽约州的律师执业证,擅长处理民商事纠纷、涉外案件及非诉案件。社会职务:入选福建省涉外律师人才库、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福州市侨联海外法律咨询服务团首届成员、美国纽约州律师协会会员。
供稿:福州市侨联林燕银
编辑:福州市侨联侨情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