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侨联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通告
为提高福州市侨联依法决策、依法维权能力,打牢“全面维权、合力维权”模式基础,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法律顾问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榕委办发〔2017〕2号)有关要求,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单位和该单位律师担任市侨联法律顾问。现将有关选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方式和人数
按照公开、公正、择优选聘原则,面向社会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的1名执业律师作为市侨联法律顾问,合同期以三年为周期。法律顾问的顾问费为每年总数4万元。
二、选聘条件
1.具有强烈的为侨服务意识和无私奉献精神,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
2.具有良好的英文书写能力和口语能力,熟悉外商投资、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知识;
3.聘用对象为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有丰富法律事务工作经验的律师。拥有硕士学位以上的优先、具有归侨侨眷身份的优先、具有海外留学背景、持有涉外律师职业资格证的优先;
4.律师事务所成立3年以上,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市依法设立,内部管理规范、运行情况良好;
5.律师事务所及本所律师执业记录良好,社会评价高。
三、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1.对市侨联的重大改革、重大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出具法律意见;
2.对市侨联对外文化联络交流涉及法律问题、法律风险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3.对市侨联参与的重大经济科技项目建设涉及法律问题、法律风险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4.对市侨联处理的涉侨信访、维权案件和重大涉侨矛盾纠纷事件、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5.参与市侨联法顾委、侨界法律服务中心等召开的案件咨询分析会;参加市侨联工作调研、法律服务进社区、华侨农场、侨企等活动;
6.协助市侨联进行法治宣传;应市侨联要求,在市侨联开展涉侨法律方面的讲座等普法宣传活动,每年1次。
7.受市侨联委托,审查或者协助起草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办理市侨联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 5月10日止。
2.报名材料:
(1)《福州市侨联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申报表》《福州市侨联法律顾问律师申报表》一式两份。有意者请于2025年5月10日前,将《福州市侨联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申报表》《福州市侨联法律顾问律师申报表》经所在律师事务所签字盖章同意后,附具证明文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邮寄或送至福州市侨联权益保障部;
(2)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包括基本情况介绍、业务优势、在本专业领域或从事律师职业以来所取得的主要成(业)绩等;
(3)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执业证书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专业能力的资料复印件各两份。
3.报名方式:
应聘材料可以邮寄或直接递交福州市侨联权益保障部,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46938492@qq.com。
地址:福州市侨联(福州市五一北路106号新侨联广场A座6楼),联系人:林燕银,联系电话:0591-87506183
(二)聘任
我会与确定聘任市侨联法律顾问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向聘任兼职市侨联法律顾问的律师颁发《聘任书》。
附件:
福州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