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侨联关于聘任北京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单位和刘德和等两位律师为法律顾问聘前公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22 17:53:00 作者: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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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榕委办发〔2017〕2号)有关规定,现将福州市侨联党组研究,拟聘北京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为福州市侨联法律顾问单位,并聘请该所的两位律师为法律顾问予以聘前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年12月22日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内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向福州市侨联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对象:
一、拟聘任法律顾问的单位
北京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
二、聘任的法律顾问人员
刘德和 北京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 本科
庄凤华 北京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事务部秘书长 本科
公示电话:0591-87506183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接待部室:福州市侨联权益保障部
来信投寄:福州市五一北路106号新新侨联广场A座六层福州市侨联权益保障部,邮政编码350001
举报邮箱:fzql2009@163.com
福州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020年12月22日